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
为了改进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水平,营造良好的院风、学风,提高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、自我服务的水平。响应学校关于“规范管理、加强制度建设”的总体要求,营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比氛围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总则:本细则适用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16-18级各班,基础分数为100分,上不封顶,下不设限。各班量化分数同本班级国奖励志、助学金、评奖评优、积极分子、党员发展成正比。学院成立量化考核领导小组,整体负责计算和解释量化分数实施细则。量化分数每周一公示、每月一通报。
二、量化考核小组:设监察组、检查组、统计组
量化考核小组报学院院长审批,学院党委副书记直接管理,独立于学院团学各级组织单独设立,团学组织部门检查结果核实后可计入量化考核分数。
1、监察组,负责对量化考核中检查、统计真实性进行核查和跟踪,保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负责处理各班级申诉情况的核实和解释。
组长:隋善杰
副组长:黄佳欣、黄荣坚、林静、曾少奇
2、检查组,负责细则规定的具体检查工作
组长:刘志林
组员:若干(待定)
3、统计组,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,并计算量化分数。
组长:周京豫
组员:若干(待定)
三、考核细则:
1、晚点名:10点40进行晚点名登记,登记未归寝扣除5分/人/次;班级全部归寝加5分/班/次。兼职必须办理兼职手续,复印件交公寓中心、辅导员、舍务部登记备案。未办理兼职手续按晚归处理。
2、出勤:出勤登记为迟到、早退扣1分/人/次;病事假扣除0.5分/人/学时,公假不扣分。超过十分钟记作旷课,旷课扣除2分/人/学时。升旗仪式扣分翻倍。
3、卫生:校院各类检查中公共卫生区、宿舍卫生、教室卫生(新生)优秀加2分/间,合格不加减分,不合格扣除2分/间。
4、日常纪律:一学年内发生严重违纪事件,如打架、作弊、违规电器、吸烟等个人过失引起的火灾、治安、刑事案件的班级扣除20分/班/次。(界定由量化考核小组界定);不服从不配合辅导员、团学会、班委检查或其他合理工作安排,视情节给与5-10分/次。校园骑乘摩托车电动车:除扣留摩托车电动车在保卫处外,涉及人员扣除5分/人/次。其他违纪情况视情节扣除3-5分/次。
5、学科竞赛及各类比赛:获国家级团体奖项一等奖加20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15分/人/次。获国家级团体奖项二等奖加15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10分/人/次。获国家级团体奖项三等奖加10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5分/人/次。获国家级团体奖项优秀奖加5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3分/人/次。获省级团体奖项一等奖加15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10分/人/次。获省级团体奖项二等奖加10分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5分/人/次。获省级团体奖项三等奖加5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3分/人/次。获省级团体奖项优秀奖加3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1分/人/次。获校级团体奖项一等奖加10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5分/人/次。获校级团体奖项二等奖加5分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3分/人/次。获校级团体奖项三等奖加3分/班/次(涉及多个班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班级承担项目给定分数),个人加1分/人/次。获校级团体个人奖项优秀奖不加分。(比赛发起单位资质需由量化考核小组界定是否符合该项加分要求,国奖励志等依据量化考核分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奖励不计算在内)
6、学业成绩:及格率{及格科目总数/(班级人数*开设科目)}90%的班级加30分/班,每超过1%(四舍五入)累计加分5分。85%-90%(不含90%)不加减分。低于85%,每超过1%(四舍五入)累计减分5分。
7、职业素质拓展:CET4加分2分/人,CET6加分5分/人;国家计算机二级加分2分/人,国家计算机三级加分5分/人;省级计算机三级加分2分/人。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不加分。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加分2分/人。
8、其他未尽事宜由量化考核小组酌情加减分数。
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
2018年10月9日